林秉聖2023年被爆出「雙重合約」爭議,當時仍在PLG聯盟的新竹攻城獅提告林秉聖和臺北台新戰神,法院審理今天(11日)出爐,判決林秉聖應賠償336萬餘元,不過台新育樂不必負擔連帶賠償責任,對此台新戰神總經理林祐廷做出回應。
台新戰神總經理林祐廷。圖片來源:記者吳嘉倪/攝
事件起因於2023年林秉聖與T1聯盟新北中信特攻解約後,P. LEAGUE+攻城獅8月15日官宣他加盟,然而,林秉聖隔天卻在個人IG社群發文提及,當初與攻城獅簽約「思慮不周」,因此決定婉拒攻城獅、將加盟台新戰神,因而鬧出雙重合約風波。
攻城獅質疑台新戰神惡意挖角,並在9月6日對林秉聖、台新球團提告,攻城獅主張,林秉聖此舉導致球隊戰力布局、商譽受損,損失金額估計逾5000萬元,攻城獅訴請林秉聖單獨賠償違約金276萬餘元,並要求他與台新育樂公司連帶賠償1000萬元。
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,今天判決出爐,林秉聖須單獨賠償懲罰性違約金276萬9234元,加上攻城獅的商譽損失60萬元,共計336萬9234元,台新育樂公司則無需負擔賠償責任,全案仍可上訴。
台新戰神總經理林祐廷今天針對此事回應,目前球團只接收到賠償金額數字與判決大方向,他透露,其實已和委任律師通過電話,律師表示有很多細節都藏在判決書裡,「(法院)為什麼這樣判,那到底合不合理,(在收到判決書之前)其實不是很清楚為什麼這樣判」,林祐廷進一步指出,判決書預計過年後才能拿到,他坦言得等到看完判決書後,球團才能給出較明確的回應。